12人,芜湖一地公开招聘!
繁昌区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繁昌区经济开发区委托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执法局城市外勤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12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繁昌区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昌典人力”公众号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高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社会劣迹,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城市外勤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组织方式 繁昌区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外勤辅助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繁昌区繁阳镇升华大厦B楼六楼605)。 2.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繁昌区经济开发区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繁昌区经济开发区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自行下载并将内容填写好后打印带到现场。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同繁昌区经济开发区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体能测试 1.考生凭体能测试通知书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体能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通知书领取地点:报名地点。 2.体测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3.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必测)、俯卧撑(两分钟)、立定跳远。测评占比如下: 1000米跑占总分60%、俯卧撑(两分钟)占20%、立定跳远占20%。 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追问”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工作执行能力、组织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根据需要,可由考官在现场追问一个专业性问题,以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了解。 面试设定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和聘用程序。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公布。 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面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成绩统计和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昌典人力公众号公布最终成绩。 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的拟录取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 拟录取人员体检须在繁昌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体检合格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政审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建议报名人员选择线上办理,报名人员可下载皖事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并打印(线上办理路径:公安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 2.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可通过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查询,步骤如下:打开征信官网(http://www.pbccrc.org.cn/),选择“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可看到个人征信情况。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人员,按照规定在“昌典人力”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录取拟聘人员,进入试用期并委派到繁昌区经济开发区工作。聘用人员入职手续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将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成绩结果保留1年(自考试最终成绩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期间内因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用人单位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决定各环节中导致空缺而需要等额递补的人次,也可随时终止递补。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和解除社保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繁昌区经济开发区劳务派遣人员相应岗位类别待遇执行。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553-7861059 13965182648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4日
附件1:繁昌区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计划表1(定稿)(1).xls
附件2:2025年芜湖市繁昌区经济开发区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