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芜湖市湾沚区民兵教练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由芜湖市湾沚区人才发展集团下属子公司芜湖智盛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为湾沚区人武部公开招聘2名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人岗匹配、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服役年限 | 具体要求 | ||
民兵教练员A岗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五年及以上 | 1、担任村(社区)民兵连长满3年或服役满8年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提供镇武装部证明)。 4、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
民兵教练员B岗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五年及以上 | 1、担任村(社区)民兵连长满3年或服役满8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提供镇武装部证明)。 4、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
“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系指1995年8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系指1990年8月及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责任心强,服从组织调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3、湾沚区在职编外聘用人员及区属国有企业在职正式员工(如有隐瞒个人情况报考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考、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公告发布
通过湾沚区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如报名人数不足,芜湖智盛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可以根据报名情况决定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报名地点: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811室。
报名须知:报名者(可代报名)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携带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现场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通过简历筛选与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该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政考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电话或现场通知为准,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考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安排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五)政考
政考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六)公示
体检和政考合格为拟聘用人员,在湾沚区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次公开招考的录用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在体检、政考、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进行递补。
五、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民兵教练员与芜湖市湾沚区人才发展集团下属子公司芜湖智盛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长期安排在湾沚区人武部工作。工资待遇按税前8万/年执行,包含但不限于工资、绩效奖、公积金(单位+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费(单位+个人部分),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间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报名相关证明材料请咨询湾沚区人武部:0553-3808415;
(三)其他招聘考试工作请咨询湾沚区人才发展集团:0553-8819101。
芜湖市湾沚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