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卫健委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繁昌区卫健委委托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财务人员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们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
2、热爱工作,服从管理,听从安排。
3、年龄为50周岁以下;
4、具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
5、有从事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
(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恒升大厦6楼605)。
3、线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扫描打包压缩发送至2281236373@qq.com邮箱。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会计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工作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信用评价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1、试用期3个月。
2、待遇:面议。
3、报考人员录用后与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和解除社保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考生,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0553-7861059 13965182648
上述咨询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