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人武部军队社会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繁昌区人武部委托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定向招聘退役士兵2名,分别为信息保障1名,教学保障岗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2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繁昌区人武部军队社会用工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计划等相关信息在“昌典人力公司”公众号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3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 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社会劣迹,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7. 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组织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工作日报名)。
2. 现场报名地点: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繁昌区繁阳镇金桥一区旁农商银行四楼)。
3. 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证、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需自行下载并将内容填写好后打印带到现场。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4. 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同繁昌区人武部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理论笔试
1. 考生凭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通知书领取地点:报名地点。
2.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3. 理论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现场追问”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工作执行能力、组织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根据需要,可由考官在现场追问问题,以进一步加强对考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判断。
面试设定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和聘用程序。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理论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公布。
理论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理论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理论笔试、面试分数为准),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成绩统计和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昌典人力公司”公众号公布最终成绩。
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的拟录取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政审
拟录取人员体检须在繁昌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如体检报告上没有合格,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体检合格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政审材料,具体如下:
1.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建议报名人员选择线上办理,报名人员可下载皖事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并打印(线上办理路径:公安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
2. 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可通过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查询,步骤如下:打开征信官网(http://www.pbccrc.org.cn/),选择“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可看到个人征信情况。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有犯罪记录、不良征信记录或受到其他违法违规处理的)出现缺额的,由繁昌区人武部提出是否递补,并按规定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取人员,按照规定在“昌典人力公司”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录取拟聘人员,进入试用期并委派到繁昌区人武部工作。聘用人员入职手续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将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在聘用后因个人放弃、工作不胜任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所空名额由繁昌区人武部提出是否递补,并按规定进行。
在聘用后因个人放弃、工作不胜任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所空名额由繁昌区人武部提出是否递补,并按规定进行。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和解除社保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繁昌区人武部军队规定的相应岗位类别待遇执行。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3-7861059 13965182648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