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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 芜湖市采用\"递延认证\"方式,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可在上次认证后的12个自然月内任意选择时间进行认证,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只需要保证两次认证之间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即可,认证可通过\"掌上12333\"和\"皖事通\"等手机APP办理。
- 【导语】: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仅限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及符合“长幼同园”“三胎优待”政策幼儿)5月31日9:00开始——6月4日17:00结束;
- 导语 为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对市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 导语 为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管理,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详见全文!
- 导语 根据《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11〕38号)和《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24〕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有序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详见全文!
- 导语 为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管理,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详见全文!
- 导语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我区2024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 导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区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 导语 根据《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24〕1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 导语 为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管理,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详见全文!
- 导语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接受现场核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
- 导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4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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